Tuesday, June 16, 2009

建議擬新法令保護女傭

文告:

(吉隆坡14日讯)马华妇女组主席拿汀巴杜卡周美芬针对较早前遭受雇主虐待的印尼女佣西蒂哈嘉一事表示,妇女组建议政府拟定一项新法令,以强制性规定女佣代理必须制度化与雇主进行交流及上门探访女佣,并且至少一年两次。

周美芬说,虽然这只是涉及少数的雇主,但基于人道立场及维护女佣们的切身权益,同时也为了防止未来继续发生女佣们遭受任何形式的身理,心理和性虐待,所以这项法令的草拟是必需的。
周美芬表示,女佣们必须获得至少30分钟与女佣代理负责人的私人对话时间,确保女佣们在不畏惧雇主将无理对待的情况下,让女佣代理负责人了解女佣们所面对的问题。 她进一步阐述,为了公平,女佣代理负责人也必须与雇主们进行交流,了解女佣们在执行任务时的实际状况和行为表现。

周美芬表示,上述所建议的法令,以及女佣代理负责人与雇主们和女佣们之间的对话交流应或将达致以下这几项目标:

1) 维护女佣们福利的重大责任将共同落在雇主和女佣代理身上;
2) 女佣们的福利必须由一套健全的机制加以检查和监督,以防止遭受虐待;
3) 确保女佣代理 和女佣的服务素质受到监督,确保雇主们获得优质服务;
4) 即使过了6个月的试用期,雇主们应获保留拥有免费更受任何形式的身理,心理和性虐待,所以这项法令的草拟是必需的。

周美芬表示,女佣们必须获得至少30分钟与女佣代理负责人的私人对话时间,确保女佣们在不畏惧雇主将无理对待的情况下,让女佣代理负责人了解女佣们所面对的问题。

她进一步阐述,为了公平,女佣代理负责人也必须与雇主们进行交流,了解女佣们在执行任务时的实际状况和行为表现。

周美芬表示,上述所建议的法令,以及女佣代理负责人与雇主们和女佣们之间的对话交流应或将达致以下这几项目标:

1) 维护女佣们福利的重大责任将共同落在雇主和女佣代理身上;
2) 女佣们的福利必须由一套健全的机制加以检查和监督,以防止遭受虐待;
3) 确保女佣代理 和女佣的服务素质受到监督,确保雇主们获得优质服务;
4) 即使过了6个月的试用期,雇主们应获保留拥有免费更换表现不佳女佣的权力;
5) 女佣逃跑和被雇主虐待,抑或女佣虐待事主们的案例也将减少。

星洲互動‧2009.06.14
(吉隆坡)馬華婦女組主席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說,婦女組建議政府擬定一項新法令,以強制性規定女傭代理必須制度化與僱主進行交流及上門探訪女傭,並且至少一年兩次。


她今日(週日,6月14日)針對遭受僱主虐待的印尼女傭茜蒂哈嘉一事發表文告說,雖然這只是涉及少數的僱主,但基於人道立場及維護女傭們的切身權益,同時也為了防止女傭們遭受任何形式的身理,心理和性虐待,所以這項法令的草擬是必需的。

周美芬表示,女傭們必須獲得至少30分鐘與女傭代理負責人的私人對話時間,確保女傭們在不畏懼僱主無理對待的情況下,讓女傭代理負責人瞭解女傭們所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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