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16, 2009

種族因素非虐傭主因‧周美芬:引進中國女傭非解決之道

星洲日報‧2009.06.15

(彭亨‧關丹)“難道中國女傭就不會被虐待,不是中國女傭就活該被虐待嗎?如果說中國女傭溝通沒問題,那她們會頂嘴呀!豈不是火上加油?”

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表示,最近虐待女傭事件被揭發後,開始有人建議大馬是時候開放引進中國女傭,她認為這是非常不智的,而且是天大的笑話。

她週日(6月14日)出席馬華關丹區會婦女組代表大會,在開幕儀式上致詞時如此表示。

她說,雖然不是每一個雇主都會虐傭,但只要發生一兩宗,就使到全體人民蒙羞,國家聲譽和形象受影響,也讓一些印尼人覺得大馬人殘暴無比。

她認為提出引進中國女傭的解決方法的人士,根本不瞭解問題所在。

“一些僱主會虐待女傭,可能是她在家庭中受到壓抑、或在有家暴的原生家庭環境中長大,也可能是僱主與女傭相處不和所致,造成虐待女傭事件有很多原因,而溝通或種族因素肯定不是主要理由。”

促規定代理定期訪女傭
為了協助減少虐待女傭事件,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建議政府,規定女傭代理需定期拜訪女傭瞭解她們的工作及生活情況。

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表示,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最近建議修改法令或條規,規定所有女傭代理,每年至少要拜訪受聘女傭2次。

同時,僱主需給女傭半小時或更多時間,讓她在不受干擾或監視下與代理溝通。

與此同時,代理也必須造訪僱主,向僱主瞭解女傭的服務素質,如果不好就要改進;如果女傭素質真的很差,即使過了6個月,代理應該允許僱主換女傭。

這個建議不但可照顧僱主的利益,也照顧到女傭的福利。

“我們認為把照顧女傭福利的責任,變成由代理及僱主共同承擔,同時也確保女傭服務素質達到我們的要求,相信虐待女傭問題將可減少。”

另外,周美芬也發表文告說,上述所建議的法令,以及女傭代理負責人與僱主和女傭之間的對話交流,應達致這幾項目標(見表)。

建議擬新法令保障女傭與僱主權益
1)維護女傭福利的重大責任,將共同落在僱主和女傭代理身上。
2)女傭們的福利必須由一套健全的機制加以檢查和監督,以防止遭受虐待。
3)確保女傭代理和女傭的服務素質受到監督,確保僱主獲得優質服務。
4)即使過了6個月的試用期,僱主應該保留擁有免費更換表現不佳女傭的權力。
5)女傭逃跑和被僱主虐待,抑或女傭虐待事主們的案例也將減少。

1 comment:

Unknown said...

YB是否你们妇女组没有其他课题了吗?为何一直围绕着中国女佣的课题吗?你们知道每年中国游客来马的人数吗?你们知道旅游占了我国的经济多大的地位吗?
首相,马华总会长强调与中国保持良好的邦交,但你们却不停的「阻止引进中国女佣」课题,这所谓是应有维持「邦交」的态度吗?是否这项课题已经被通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