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18, 2009

修法规定女佣每周休息一天,马华妇女组力陈公平对待女佣与雇主

马华全国妇女组主席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支持人力资源部修法保障女佣福利的建议,并强调绝不姑息虐待女佣的雇主。同时,周美芬声称,妇女组将建议有关修法内容,以确保女佣服务的素质,让劳资双方获得同等的保护。

“马华妇女组将与人力资源部进行交流 ,以确保所草拟的修法在保障女佣福利之余,也必须保障雇主的权益。新法案一旦推出, 劳资双方都必须获得保护。”

周美芬认为,有关虐待女佣的事件只牵涉部分的雇主,并不能以偏概全。尽管如此,妇女组决不姑息虐待女佣的雇主。同时,妇女组也绝对支持修法保障女佣,提高她们的福利,让她们每周获得一天的假期。

“妇女组也意识到雇主一方所面对的问题,如当发生女佣偷跑的事件,雇主将损失五千元的手续费,同时也会面对来自移民厅的罚款。此外,也曾发生一些不负责任的女佣中介所在女佣试用期完毕后,串通女佣潜逃,再把女佣介绍给另外的雇主。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有法令保障雇主的权益。”

“劳工法除了保障女佣的福利之余,同时也必须加插相关的法令保障雇主的权利。若果有关女佣无法有预期的表现,在未获得雇主的批准下带陌生人回家,进行偷窃等等,雇主因该拥有更换女佣的权利,虽然有关女佣试用期已满。”

周美芬进一步指出, 人力资源部必须确保外国女佣中介所给予女佣足够的训练,除了确保她们有一定的工作基本知识之余,让她们了解马来西亚的文化习俗也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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