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9, 2008

拨云见日(5) - 国会不但要播,应该全程播

拨云见日(5)
《国会不但要播,应该全程播》

由于有印刷出版法令,我国的言论自由向来为人垢病,但吊诡的是多媒体法令的网上无限制却似乎往往为人所忽略,政府一方面通过印刷出版法令管制新闻,另一方面却为网络提供了近乎百分百的宽广空间,这种政策上的分裂症,使人们对于言论负责,强调新闻道德的印刷媒体产生了怀疑,怀疑他们“不能说,不敢说,没有说或说不完”,因此据说许多知识分子现在已不读报纸了,他们比较相信网上刺激的批评与揭密。

其实,当多年前国会通过了多媒体法令后,就为我国开放了宽广的言论空间,多年来政府确实也做到了网上不设防,可是好笑的是政府在政策上却犯上了见树不见林,婆婆妈妈,扭扭捏捏的错误,因为在讯息的传播上,印刷媒体受到时空限制是树,网上讯息无疆无界是林,言论空间一宽一松,半开半合,就如半露半不露的衣着引人遐思,引人好奇,引发怀疑!

这边厢管好了一棵树,那边的一片森林却已烧得火红!就其原因是因为政府小看了人民赶上科技的速度,忽略了人民求知,要知的欲望,政权一夜变天才如梦初醒,发现网络“新闻”已大军压阵,杀了进来!

随着通讯科技的发达,录影机、针孔相机、流动电话相机无所不在,人的生活,尤其是公众人士的生活早已毫无隐私可言,更何况是宾客几乎来去自如,人人可以在国会走廊开记者会的立法大厦,无论电视台播不播,网上一定播,而且一播必然“一针见血”要你好看,因为上载网上的片段必然都是经过剪辑,并非全貌,断章取义与否,全然不受控制!

因此,政府绝对不能因为国会第一天的混乱而停止直播,如果管理新闻还用以前老爸管理孩子的那一套,不听话就管制的话,将等同自杀!连一手引进多媒体走廊,制定多媒体法令的敦马昨天终于也开设了部落格,成了迟到的部落客,与其让第三者剪辑上网,不如全程电视或网上直播;与其让第三者在网上说不如摊开来,让实况说,让人民自己看,自己说,自己判!

因此国会不但要播,同时最好全程播,往后如有恶意诬蔑或诋毁或无中生有,由于一切透明,人人“有目共睹”,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让真相说话,让透明鞭策朝野,让人民的“知情权”与“裁判权”催化国家的发展!


周美芬 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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