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芬今日(週二,3月10日)下午應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之邀,出席新聞發佈會時作出上述建議。
根據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的數據顯示,從2005年至今共接获18宗有關被偷拍的投訴個案,90%的受害者是年齡介於20至41歲的女性,而學院生占多數,當中僅有2宗的受害者是男性。
周美芬說,科技發達導致隱私被侵犯,因此女性應該有預防或防範的方式,以免成為針孔偷拍器的受害者。她對女性需使用偵察器來自我保護而感到可悲。
她說,目前大馬只有1955年輕微罪刑法令對付偷拍者,最高刑罰只是罰款100令吉,這是無效的懲罰,至於2002年電檢法令及刑事法典292(出售猥瑣書籍)都不是特定保障人民隱私的法令。
“我希望政府可效仿美國、加拿大等國家,儘快制定‘隱私法令’。”
張天賜:到公共場合須小心
另一方面,張天賜說,安裝偷拍器的地方大多數是在浴室、睡房、更衣室及酒店房間等,因此他促請公眾到公共場合時要特別注意,或使用科技發達的偵察器,以確這些地方是安全的。
此外,張天賜也邀請了相關業者的代表,現身教導公眾如何預防被偷拍或使用偵察器。
其中一名業者代表許勇立(科技技術工程師)說,偷拍者把針孔或微型錄像機安裝在隱密處,因此公眾不易發現,但公眾可使用偵察器來探測周圍環境,若有發現類似針孔或微型錄像機等,偵察器馬上都會發出聲音。
他說,偵察器的價钱從50至1000令吉不等,因此他促請公眾,尤其是女性購買一個隨身攜帶,以防萬一。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