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 2010

周美芬:20年執法不足‧無障礙城市未達目標

星洲日報‧2010.03.01


周美芬(左)在殘障人士的帶領下,參觀有關殘障人士困境的圖片展,以了解殘障人士所面對的困境。(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無障礙建築物建設指南推行約20年,仍無法達致目標,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承認,政府力有不逮。

她在出席該部與聯合國進行的一項為殘障人士提供無障礙環境研討會後說,從80年代設立的無障礙建築物建設指南,但由於缺乏執法,特別是地方政府,導致大馬仍無法達到無障礙城市的目標。

詢及政府何將考慮把上述指南落實為法令,強制國內所有建築物及公共設施須提供讓殘障人士自由行動的設施時,她表示,將通過今日(週一,3月1日)研討會的報告出爐後,該部門再向政府提呈克服無障礙友善環境所面對的問題的建議。

她指出,導致大馬無法為殘障人士提供無障礙交通與環境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出現不同建築物的建設指南。例如,公共工程局和大馬標準局規定的走道指南,就不一致。

她也透露,建築環境與交通設計委員會,也已草擬有關無障礙巴士的指南,以確保未來所有的巴士都能讓殘障人士自由乘搭。

應教育官員提高認知

她也建議競標部門或相關部門成立遊說團,拜訪所有地方政府官員,藉此教育及灌輸他們對提高無障礙城市的認知與醒覺,以達到無障礙障城市的目標。

“每個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司法權限、財政預算、條例等,但地方政府的官員卻很少被調職,因此,藉著教育這一群人,將有效助於大馬改善現有的環境。”

另外聯合國駐馬來西亞、新加坡及汶萊協調員卡馬勒馬爾霍特拉在致詞中吁請各造,為殘障人士打造無障礙的公共交通及公共建設,以提高他們參與不同的社交與經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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