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2, 2009

周美芬:非逾60歲都受惠‧申請福利金須符資格

光明日報‧2009.07.16


周美芬(左)到訪位於安邦大街毗鄰的福利局,並向申請援助金的人士瞭解情況。(圖:光明日報)

(吉隆坡)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澄清,只有符合資格和條件者才能獲得福利援助金,並非如外界謠傳凡60歲以上的老年人都可以獲得福利援助金。

她強調,60歲以上的貧窮人士才有資格申請福利援助金。

她表示,中央政府每年撥給雪州政府5000萬令吉的福利金,因此,福利局並不欠缺福利援助金予有需要援助的人士。

周美芬今日(週四,7月16日)前往巡視位於安邦大街毗鄰的福利局,瞭解當局的操作情況,並向前往當局申領福利援助金的人士瞭解,他們是否順利領取福利援助金等問題後,向記者這麼指出。

助渡過困境
她說,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屬下的福利局官員將會想方設法,以加速處理延遲處理或批准申請援助金的個案。

“安邦福利局每週二(7月14日)和週四都會開放讓有需要申請援助金的人士,前往尋求協助。我相信當局每週開放2天讓有需要的人士前往尋求協助,已是足夠了。”

她表示,鑑於該福利局外面正在進行著工程,對一些前往當局尋求協助的殘障人士,帶來不便。
因此,她將會與當局官員進一步瞭解此處的環境情況,或是否還有更適合的地點,或在這間福利局的進出口處鋪上溝渠蓋,以方便殘障人士進出。

“我發現不少到福利局尋求協助的人士,他們都不太瞭解向福利局申請援助金的程序,或從那裡可獲得援助的問題。”

她說,週三(7月15日)她已與“尋找計劃”的官員和福利局主任,以及華裔基層領進行交流,收集有關人士面對的問題,以尋求改善和搜集意見。

“在婦女及社會發展部911名員工在推行“尋找計劃”(Program Cari)下,化被動為主動地尋找需要尋求協助的貧窮人士,以協助他們渡過困境。”

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屬下福利部於去年即展開“尋找計劃”,福利部要求福利官嚴格執行在一個月內完成審查和批准個案的申請程序。

同時,除了“尋找計劃”外,福利部也要求任何獲得福利部撥款的福利單位每週提呈報告給總部,以確定撥款不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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