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10, 2010

马华妇女组促修党章 6副总会长列理事会成员

2010/02/09 5:49:23 PM ●南洋商报

(吉隆坡9日讯)马华妇女组今日吁请中央修改党章第46条文,把4位票选副总会长及2位当然副总会长列为会长理事会成员。

妇女组主席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说,2位当然副总会长,即妇女组主席及马青总团长。

她今日主持妇女组第五次执委会议后,在记者会上说,配合下个月举行的妇女组代表大会,妇女组吁请中央在参照了党章第75, 78和78A 条款及第101, 104 和104A条款后,在中央委员会的章节增加类似的条款,以全面统一各级组织在委任和终止的权力,确保一致。

“支会、区会至中央的任免权和必须经过的权力程序,必须统一,否则让人感觉支会和区会过于严谨,中央却不受约束。”

此外,妇女组也要求中央接纳及落实马华中央信托局财务管理机制,确保党营事业的人士任免经营管理较透明及专业。

较后,针对马华元老丹斯里陈祖排及拿督叶炳汉指廖派的3名中委既然不能和团队合作,就应该辞职,周美芬说,还党诚信行动委员会只有1位发言人,她本身只会在必要时才会回应媒体的提问。

注:为使表达的意思更为明确,彩色的句子是经过增修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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