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23, 2009

你怎么说 - 个人隐私是政治工具吗?

以下是本人在参与2009年2月22日RTM1《你怎么说- 个人隐私是政治工具吗?》节目前针对主题所作出的准备,部分看法在节目中已触及:

问: 每次发生隐私权遭到侵犯的问题时,社会很容易就用道德角度来批判受害者,从上一次的蔡细历事件到黄洁冰事件都不例外。不过,黄洁冰是在自己家里被拍的,从道德角度来看,一个未婚女性,在家里被男朋友偷拍裸照,她的行为有不妥当的地方吗?

偷拍和流传她人的照片是侵犯隐私的课题;而对个人行为的评断则涉及了评断者对“道德”的看法,他的“道德”标准是什么?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每个人都有情欲,这是他或她的生理自然反应,这一点虽然有人也许不好意思承认,但大致也不会否认,但怎样表达和宣泄才是可以别接受的则见仁见智。我们可以谴责社会上的卫道之士虚伪,但不能忽略社会上的普遍看法,这就是当发生类似事件时,涉及者所必须面对的最大挑战!

就黄洁冰的事件,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涉及不道德行为之前,我们不应以道德角度来一厢情愿的做出对她不公平的评断与指责;

即使稍后不幸果真出现了强而有力的证据,我们也不能忘记或撇开“隐私被侵犯”的这个议题不谈!

问:在裸照风波爆出以后,朝野政党、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团体出现倒挺不一的声音,有人认为黄洁冰应该辞职,但是也有人觉得错不在她,不用辞职。我想听听你们个人的看法,该不该辞,该辞,为什么?不该辞,又为什么?

从目前报章的报导和我们所得知的事情发展看来,我确实看不出她有需要辞职的理由。

无论如何,大多数人在谈及黄洁冰该不该辞职时关注的是她到底有没有犯错,我关注的倒是在发生了这件事情之后,什么才是她个人认为最好的选择,我们可以声援,也可以表达对她的同情,但不能代她决定,能不能继续承受或愿意承受来自社会的有形与无形压力,必须让她有自主权,这才是对她公平的做法。毕竟她才知道她自己目前所面对的情况,目前什么是她最想要的生活,这和不应侵犯她的隐私权的道理是一样的。

问: 你们认为个人的行为,与她在公共事务领域的表现有关吗?

就目前马来西亚的社会而言,到底有多少群众能够接受把政治人物的道德与能力清楚区分的观点?

到底有多少群众会认为政治人物作为人民的代表或政府的领导人之一,他或她的行为不能或不应做为社会的示范,因此绝对毫无保留的接受他或她以他或她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

不同的看法有不同的论据:

第一种看法是我们对于政治人物的要求是只要她把人民赋予她的责任做好就可以了,作为政府高官者的责任是在政府的政策与行政上,把工作做好,身为议员的则扮演好立法的工作!

第二种看法是政治人物作为人民的代表或国家的领导人之一,他或她的行为举止是人民的模范,同时我们期望他或她除了在国家硬体设备的提升与发展上做出贡献外,也同时期望他或她在软体的精神文化层面能够有良好的施政与身体力行的示范。

支持这两种看法的人各有坚持,但我认为这完全看个人对政治人物的要求是什么?”,即只限于施政或还包括人格示范!这是政治人物必须面对的挑战!

也许以下摘录自时评人迦玛于2009年2月14日中午12点10分在当今大马的贴文《放大镜下看马华(一)》的相关内容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独立民调中心在2008年12月26日至2009年1月2日期间进行的民意调查。在接受民调的1018位来自巫华印三大种族的民众,其中巫裔576人约占56.6%;华裔344人约占34%,印裔96人约占9.4%。。。。。在这项民调中,也针对有贪污和性丑闻的领袖,应否受委政府高职的课题做了调查。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只有1%的民众可以勉强接受贪污的领袖,另外1%是不知道,而98%的民众不能接受贪污领袖,其中93%的人完全不能接受。在性丑闻领袖的问题上,有72%的受调查民众不能接受性丑闻领袖担任政府高职,其中59%的人完全不能接受。尽管如此,仍有23%的人士认为勉强可以接受,其中只有3%的人认为完全可以接受。表示不知道的只占4%。

在性丑闻领袖的问题上,华裔人士与巫印裔人士表现出很大的差别。

问: 不管怎样,黄洁冰本人在前几天已经发表声明,坚决辞去雪州行政议员和武吉兰樟州议员的职务,这背后是否还有不为人知的真相?

对不起,我不愿也不应猜测!请让警方进行他们的工作!我要强调的是不管真相如何,我们也不能也不应忘记或撇开“隐私被侵犯”的这个议题不谈!需要受到严惩的还是必须面对司法的裁决!

问: 黄洁冰在声明中也表示,不想自己的私生活受到公审,在这起事件上,媒体是否不尊重隐私权了,你们怎么说?

黄洁冰是行政议员,是人民与州发展所依靠的公众人物,她的问题在某个程度上关乎了州的发展,我不认为报道有关的新闻即等同媒体不尊重隐私权,事实上我们发现大多数媒体都是同情黄洁冰的,大家在报道上都相当的谨慎,到目前为止我们也只看到某些媒体只刊登了其中一张没有问题的照片,问题比较大的是网上媒体的流传。

问:黄洁冰献议辞职,但雪州州务大臣却让她放假,有人批评民联在政治道德上,实施双重标准,如果事件今天发生在马华或民政身上,民联可能又另当别论,其实一个政党在政治道德上,应该持用什么样的立场?是否应该用同一把尺衡量自己人和别人。

有些人说黄洁冰的事件是政治陷害,我个人的看法是在还没有任何事实证明这是政治陷害前就把有关的罪名套在敌对政党身上,这种做法和偷拍,偷窥及流传是一样的没有道德的!是同样应受严厉谴责的!

换句话说,事件一发生就将罪名套在他人身上的人等同把个人政治议程建立在黄洁冰的痛苦上,是不公不义之举!

问:如何保障隐私权

在社会道德观还相对保守的现代社会,身为从政者的必须接受个人的行踪已成为众人焦点的事实,无论如何防范总有危险,但减少几率的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身正,必须严以律己,其二必须懂得避开瓜田李下的情况,以免遭受无妄之灾!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建立对隐私权的醒觉与认知,加上严厉的立法与执法!

问: 这次又是女性受害者,这起事件对其他女行政议员有没有造成那些影响?是不是说明从政的女性在私人生活上必须更加的谨慎小心?生活自由度是否也受到影响?

这不仅只是女性的课题,男性也同样必须谨慎小心!

1 comment:

Unknown said...

自拍和偷拍是两回事?

偷拍的人会在照片前摆pose?????

一夜情,还是滥交的女子?太多男友了,玩玩感情后丢男友,又结识新男友。换男友如换衣,终于有报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