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了10月14日星洲日报第8版「针锋相对」的评论文章发现文中内容有必须更正的部分,为免大家因此错误解读我对女青年课题的看法与立场,兹说明如下:
我确实赞同马青回到男女的模式,也曾重提12年前撰写「解散妇女组」的文章,但我也同时强调情况必须是在社会已做好准备接受男女平等,而女性也已突破瓶颈足以和男性平起平坐竞争的时候才发生!换句话说,客观与主观环境都必须具备时才能落实。以目前妇女要求在各级领域拥有至少30%的决策权的目标尚未达致、马华通过修改党章让妇女区会自选一名中央代表,结果反而成了约束妇女获得更多中央代表权的情形下,显然路还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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