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8, 2011

《这种男人还能要吗!》

南洋商报《道不远人》第十六篇



因为纳兹里的一则南洋专访,一段把马华喻为“怨妇”的谈话,结果引来马华有史以来,第一次,那么大阵仗的由4位部长和1位副部长破天荒一起在庄严的国会走廊召开临时记者招待会,你一句,我一句的狠批纳兹里!

这种超乎平常的激烈反应,至少说明了几点:

一、 马华受辱了,因此,是可忍孰不可忍!

二、 马华如果不反应,那等同默认,默认就等如廖部长所说,应该检讨马华在国阵的地位了!

三、 在一个讲究地位对等的政治世界里,马华竟然出动了堂堂署理总会长加一位总秘书、三位副总会长(包括马青总团长,如果加上之前发文告讨伐的副总会长颜炳寿和多位中委还不止呢!)来讨伐巫统区区一位受委的最高理事,纳兹里够格吗?马华太抬举他了吧?

四、 做“怨妇”太委屈了,大家都不愿!

纳兹里不止一次对外宣称,他效忠的人是首相,因此敦马担任首相时他曾经祈求他的原谅、伯拉当首相时他身先士卒誓死捍卫与敦马对着干,现在,对于纳吉他百般维护。

在3月24日25日的专访中他陆续提到以下几点:“大家必须努力工作,成为首相兼国阵主席拿督斯里纳吉推动”一个马来西亚“理念的强大后盾,不应表里不一。”

他也说,他出任巫统最高理事多年,知道里头的决策力并不如内阁会议,所以他现在不参选最高理事。

他更说:“但,我表现特出,党主席还是委任我。”

他以上说话至少带出以下数点:

一、印证了“有奶便是娘”这句古话的权威性!

二、他不削于竞选巫统最高理事,但却接受委任,处世准则因事因地制宜,身体力行宣示从政最重要脸皮如葱!

三、所有参选最高理事,而且担任着最高理事的巫统众领袖都不比他“矜贵”。

四、首相的“一个马来西亚”不包括“一个国阵”,因此诋毁伙伴并未违反首相的“一个马来西亚”精神。

华人社会有一句话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纳兹里在党内、在政府内的父亲是谁?应由谁来教,由谁来批,不言而喻!还用说吗?

在国阵内,党对党,会长对会长,要投诉,向对方的长辈投诉吧!何须自己动口?

据报导,马华领袖已针对纳兹里事件向副首相兼国阵署理主席丹斯理慕尤丁反映,而慕尤丁告知纳兹里已解释,有关言论纯粹是个人意见。有位副部长在国会遇见纳兹里时,对方也表明纯粹个人意见。下文呢?没了?

我怀疑如果今天某位马华领袖也针对其他友党发表了类似言论,他是否也能以一句纯粹个人意见了事呢?巫统如果能够放任自己的最高理事如此肆无忌禅,首相如果能够容许属下如此蔑视诋毁伙伴,合作精神何在?纪律何在?国阵立场何在?诚意何在?马华可以容忍,可以原谅,但,巫统,您可以吗?如果可以,如何服众?

在刚过去的《百年回眸风,华策动动 - 马中亚太区女性经济高峰论坛》上有一段问答环节和“怨妇”这个课题非常接近,一位女士向大会两位主讲人问了大意如下的一段话:“我们协助丈夫辛辛苦苦的建立了事业,以致毁了健康,中风而身体有了缺陷,结果丈夫以此合理化他的不忠,并要离开我们,你们说我们应该如何?”

结果来自新加坡的女企业家张齐娥的回答赢得了全场掌声雷动,她大意是说:“如果我们已经尽了所能,付出了但还是得到这种对待,这种男人不要也罢!”

马华是怨妇吗?答案到底是“横看成岭侧成峰”呢?还是对方的恶意诋毁?无论是哪一个答案,处理方式都应该是:“吾日三省吾身”,“有则改之,无则勉之”,同时正式向其主子投诉,要求合理处置!否则,这种“男人”,还能要吗?


周美芬25/3/2011



3 comments:

Cinn said...

我只能说 -- 马华领袖,一代不如一代。

peter leow said...

MCA reaches the End of the Road...

peter leow said...

指發表歧視女性言論‧婦女行動協會促邦莫達辭職
國內 2011-03-30 19:28
(吉隆坡30日訊)婦女行動協會促請巫統京那巴當岸區國會議員邦莫達就他最近發表針對女性歧視性的言論辭職。

婦女行動協會今日在文告中說,邦莫達指責女性為交通意外的罪魁禍首,並形容女性為“健忘和緩慢”


和“她以為自己在車裡面,整個世界就是她。她沒有去注意左邊和右邊”

時,並沒有引用任何數據或者報告,而只是根據對女性是不合格的司機的刻板印象。更何況,邦莫達忽視英國的一些研究報告顯示,年輕的男性司機比較女性司機更容易發生車禍。

“我們呼吁馬來西亞選民特別是沙巴的選民,在即將來臨的大選投明智的一票,將性別歧視的政客拋出國會。婦女行動協會相信,沒有性別平等就沒有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