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014文告
马华副总会长兼社会发展委员会主席拿汀巴杜卡周美芬针对我国派驻瑞典的旅游局主任阿茲朱(Azizul Raheem Awalludin)夫妇因体罚不履行宗教祈祷的孩子而被当地政府拘留了一个月后,仍继续被拘留两个星期直到法庭开审的事件,马华社会发展委员会深表震惊与关注。
根据了解,阿茲朱被瑞典当局于去年12月18日从办公室拘捕前,已和妻子莎瓦蒂(Shalwati
Nurshal)及四名孩子在瑞典居住了三年。事件起因是瑞典是世界上第一个严厉禁止体罚孩子的国家,任何形式的体罚,包括打屁股、打耳光、捏、拉头发和鞭打,甚至是对孩子眉头深皱,在瑞典都是违法的。而该夫妇因其中一位孩子拒绝履行宗教祈祷而责骂并打了他的手,孩子的手部并未因此出现瘀青,不过因心情低落而被学校老师发现,该名老师向学校辅导老师呈报后,辅导老师当天就向警方作出了投报,于是夫妇的所有四名孩子就因此被当局从学校带走,并逮捕了他们俩。
瑞典的儿童和家长法令不具备任何处罚条款,但却可在瑞典刑事法典下根据父母犯罪的严重程度可被判入狱6个月至10年。例如在2010年11月,瑞典的一家地区法院曾对一对以打屁股作为管教孩子方式的夫妇,判处10,650美元(相等于马币35,101令吉)和坐牢9个月的刑罚。
更令人关切的是,阿茲朱夫妇14岁的大女儿和分别为12、11和7岁的儿子,目前被瑞典当局安排在一户非穆斯林的家暂住。孩子们每天放学回家看不到父母,让孩子们饱受骨肉分离思念之苦。除此,虽然他们有提供孩子们清真食物,但孩子们却对该家庭所养的狗和使用同样的餐具感觉不舒服,同时当局也不允许他们和老远从马来西亚飞往瑞典探访他们的亲戚会面。
我们尊重瑞典的法律,而且了解瑞典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的安全,但我们对因为父母对孩子轻微的体罚而导致骨肉分离,使孩子深受思念父母之苦的作法难以苟同,除此将孩子寄养在非穆斯林家庭也显示了当局处理欠缺宗教敏感,不让孩子与亲戚接触更是不合人情。
我们也对事件发生了两个星期后,仍然处于毫无进展的胶着情况感到不满,希望外交部基于孩子的福利和我国人民的利益,立即采取有效的方式与途径,确保孩子会见亲戚的基本权利获得保障。此外,将孩子交由马来西亚大使馆或大使馆鉴定安全的穆斯林家庭寄养,以保障孩子的宗教权利,也是较为妥当的处理方式。与此同时,政府也应寻求适当管道保释该对夫妇,并促使瑞典缩短等待开审的时间,以尽速开庭。
考虑到瑞典的法律规定,被提控的父母即使最终被判无罪也可能因此丧失孩子的监护权,而必须在判决后通过法庭作出申请,因此希望政府从法律角度寻求解决方案,因为孩子的福利与国民的利益是政府的责任,而这起事件明显是因国情和文化不同而产生。
我们希望作为负责国民福利与保护孩子权利的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也立即开设专案组,与外交部配合,派员前往瑞典积极跟进事件的发展,并为大马驻瑞典大使馆提供孩童福利方面的专业引导与辅助,孩子的福利不能妥协,此事不宜再拖延而需立即解决。
周美芬,马华副总会长兼社会发展委员会主席
1 comment:
自家的问题还是日积月累的有完没完,怎么还有这等闲情去理会别人的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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