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30, 2014

《生命老去的尊严》


星洲日报 2014126日《允执厥中》第十篇

 最近社会福利局总监诺莱妮公布平均每星期有10名老人被家人弃养在养老院的数据,引起社会关注,也让我想起了一则有趣的往事。

在投保观念尚未建立,人人对保险业者敬而远之的年代,我也曾经对从事保险业朋友的“疲劳轰炸”厌烦不已,但总是念在彼此情谊而无法断然拒绝,因为实在犯不着为了抗拒对方的“生计”而失去一位好朋友。

终于有一天,我找了一位精打细算的会计师朋友,请她为我找一个有力的理由,因为我必须以说服自己投保来结束朋友锲而不舍的游说。结果她问了我一句:“你想不想在你去世时,有人为你风光大葬呢?”,没想到,简单的一个答案竟然让我瞬间恍然大悟,就这样,年届30且单身的我,就这样被说服了,也就这样签了人生的第一份保单!虽然和很多人的经验一样,买了第一份保险并未让我免于继续成为保险业朋友劝购的对象!

事后思量,这个简单的理由之所以推到了我顽拒保险的坚厚围墙,原因是人的生命周期让单身人士不得不对自己的老年和死后的安排有所规划,虽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但,当去到人生终结的那一刻,让自己有“尊严”的和人世告别应该是为自己一生总结的最基本要求,我难以想象去世时因为无钱殡葬而被人用麻包袋或以一块白布卷起丢入大海喂鱼的情况,那种悲凉的画面,虽然只是想象,已让我不甚唏嘘!

很多人轻易的把老人入住老人院的情况简单化全归罪为孩子拒养父母,没有反哺之心。行动党主席卡巴星就从不间断的要求政府效法新加坡制定“供养父母法令”,但却忽略了其中单身老人和没有子嗣者其实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根据资料,我国只有低于2.5% 65岁以上老人是居住在各类型的养老院,剩下大部分是和子女同住或孩子离家工作或自组家庭后留下独居或夫妇同住的空巢老人,而无论是寄养老人院或空巢老人,甚或与孩子同住的老人都需要完善的乐龄福利机制的支援。因此除了灌输孩子反哺之心,政府有必要在我国于2030年老年人口超过全国总人口15%,名列人口老龄化国家之前,为人民或推动人民主动为自己作出完善的老年规划。

目前的马来西亚国家乐龄人士政策虽然通过多项计划,包括将公务员退休年龄推迟到60岁、承诺在新房屋发展计划中,设立更多的老人活动中心、 60 岁以上公民到政府医院或诊所求诊无须缴交挂诊费、入住政府医院三等病房费可折扣 50%,“一个马来西亚诊所计划,让乡区乐龄人士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公积金局通过调升会员基本储蓄数额,确保会员在55岁退休时拥有至少19 6800令吉的基本储蓄、每月提供清寒老人以福利金和为需要照顾卧床无法自理老人的符资格家庭提供福利金等,可惜都是零碎式的处理,究其原因,掌管社会福利事务的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因权限一直无法统筹与取得其他部门的全面合作,同时一套协调各部门确保互相支援与互补的机制尚未建立所致,以致完善的乐龄福利系统无法建立,其他如残障人士福利、儿童托儿所等其实也面对了同样的问题。


在这方面,政府有必要向世界人口平均寿命最长的国家日本取经。该国因为比许多国家更早面对人口老化的问题,因此在老人福利这一环上也比许多国家走得更前。她们制定的《老人福利法》、《老人保健法》、《国民年金法》从社会福利、医疗保健、经济收入三个福利机制的确立与运转保障了老人的基本权益。他们为乐龄人士建立了一套独立的福利体系,推翻了一般认为老人福利是中央政府责任的观点,通过中央与地方、官与民、老人与家属各别角色的扮演与分担,结成了一个由国家、地方政府、社区、民间福利团体、市民共同参与和负责的多方位、多元社会福利网络,确立老人福利是社会共同责任的观念,灌输人民社会福利除了是人民的权利,在享受之余,也有义务承担一定的责任的观念。更重要的是,他们重硬体设施也重精神与心灵的软体建设。

不丹这个仅有7百万人口,国内生产总值(GDP)只有10亿多美元的贫穷小国,人民的幸福指数(GNH)却高于许多国家,其关键不外是顺利地出生,幸福地生活,以及安详地死去。幸福的关键并不完全建基于经济,心灵的富足与无论生老病死都有尊严才是真正的幸福。就这点大家应该就不难理解说服我投保的原因了。 

周美芬 201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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