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30, 2013

《海纳百川与来者不拒》


星洲日报《允执厥中》第七篇
经历了308505两届大选空前惨败的马华,在面对士气打击、党资源萎缩的情况下陷入党内长年纷争不断的泥沼,不只人民对这种无休止的扰扰攘攘厌恶不已,回归“和谐”与“团结”几乎已成了全党上下一致的渴望。大家都不願看到即将到来的党选出现斗垮斗臭,你死我活的局面。在“爱民主,更爱和谐”的情况下,相当部分的党员甚至呼吁党领袖以“排排坐吃果果”的方式,协商出一个容纳各派人马的阵容。

顺应上述要求,为了宣示自己的容人之量和团结全党上下的诚意,“海纳百川”这一句成语于是成了近期马华领袖最常挂在口头上的一句话。很自然的,这句话出自不同人的口里往往让听者有不同的感受。有些听来顺耳,有些却怎么听都觉得别扭,原因是发言者过去的所作所为成了人们检视并怀疑其言行是否一致的指标,也对“真团结,真和谐”或是“伪团结,伪和谐”产生悬念。

 “海纳”两字见于东晋文史学家袁宏的《三国名臣序赞》文内一句:“桓子新论曰:老子其心玄远,而与道合。形器不存,方寸海纳。”,此处“方寸”指的是“心”,而“心”则需如老子之心能与“道”合,因此 “海纳百川”的意思是符合“道德、正义、真理”的心胸宽大,如海洋般能纳百川
 
      后来两广总督林则徐写了副对联: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其中“有容乃大”,出自《尚书》;“无欲则刚”,出自《论语,足见“海纳百川”虽短短四字,但其义深远,是对自我要求的一种待人处世之道,是一种“无欲无私”能容忍所不能容,刚强正直、刚正不阿的高尚品格。

除此,《史记,李斯列传》内还有一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意指泰山因为土壤的堆积,所以能成就它的高大;河流海洋因为溪水川流的汇集而成就它的深;身为国君者亲近百姓,因此能展现他的美德。再再证明凡是和“海纳百川”意义相近的古语名言,最终均和“道”与“德”脱离不了关系,终极意义都展现了个人对高尚品格的追求与向往。

“海纳百川”就领袖个人而言是组织属下所有的成员,不论其背景,优劣,派别均能包容,是包容不同,是包容一切,然而,如果广义的借用于诠释投选领导层的指标时则需有另外考量,因为川流有细、有粗、有急、有缓、有清、有黑、也有浊,以“海纳百川”的方式投选领导层,纳的如果尽是清流,则海深、海阔、海水清澈;纳的如果是清、黑、浊互相参杂,则必然是一海的浊水或污水。因此在“纳”与“不纳”间的拿捏还得考量。

然而,有党必然有派是无需矫情否认的事实,各派中人也必然好坏参杂,派系分明是因为理念不同,行事态度不同,重点在于大我目标一致,因此“海纳百川”用在组织上,指的应是不分派系,海纳贤德良才。换句话说,在千万条川流中如何择其善者,最终的决策掌握在有选票的中央代表手中。

 在马华陷入谷底,急需改革的当下,领袖德行与对党前途的无私承担,尤其重要,德行保障决策合理,合情,合法;无私承担则确保免于私利滥权和全力以赴。易经有言:“否极泰来”,只要改革自强,马华的未来只有从谷底反弹,未来只会越来越好,现在,急需的只是一个无私承担的团队。
                                                                    
                                                                                                周美芬 29/11/2013

Wednesday, November 20, 2013

《是壁画、涂鸦还是写实?》


《星洲日报.观点》《允执厥中》第六篇


这几天闹得热烘烘,引发新山市政局与人民对立的陶宛艺术家尔纳斯画作“转角遇到匪”事件,勾起了我多年前的一个回忆。
当年由于属下选区罪案频仍,在受邀参与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者计划时,特别提出了向该国学习如何防治社区罪案的参访要求。抵达德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San Antonio) 后,我访问了该市警察局,除见识了警局内由一名警员,一名社工和一名辅导员三人组成,专责处理家庭、儿童与性暴力的单位外,还特别安排了一名警员以警车带我参观该市的社区和居民协会组织,介绍了警民合作防范罪案的方式。其中令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指着一座废置建筑物外那道被涂鸦者画得满满的墙说:“和居民一起清理这些被涂鸦的墙是防范罪案必须重复进行的工作。因为这些涂鸦的地方往往是罪犯的聚集点。”
确实,墙上色彩鲜艳得透着暴力感的涂鸦让人看了很不舒服,加上废置的建筑物容易匿藏,是需要清理的。
当然,以那面墙的涂鸦和尔纳斯“转角遇到匪”的画作比较是不妥的,最大的不妥在于前者滋生罪案,后者嘲讽罪案;前者有碍观瞻,后者却道出了人民心中的忧虑,甚至有警戒人民出入小心的效用。作画者的用心和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截然不同。但从法理角度而言,却同样是在未经申请下的墙上“涂鸦”而非经申请批准的“壁画”。

一幅涂鸦为什么引起如此巨大回响,原因不言而喻,包括了人民对槟城壁画增添城市美观与旅游价值的向往,而更重要的是画的内容深深的道出了人民心中对治安不靖的愤怒,但耐人寻味的却在于无论是立法者、执法者、评论者和人民都只从“感性”和“政治”的角度回应这起事件,刻意或非刻意的忽略了“法律”的角度。
首先,是市长不从画家没有申请准证,触犯了法律说明与执法,却以有损城市形象为由,清除壁画;其二,负责柔佛州旅游、贸易及消费事务的州行政议员更是别出心裁,呼吁在壁画的匪徒后补画警察,他的建议不但有损州议员身为立法者应坚持依法行事的准则,也揭露了他对艺术的无知;其三,几乎所有的评论者都侧重从罪案与艺术角度论述。
我认为市长不以“法”决策,而以“有损形象”为由,反映了他对管辖下城市罪案的“欲盖”却“弥彰”的恼羞成怒;而行政议员的建议则显示了他为“讨好”人民但又惧于被州政府认为“赞成或承认新山罪案严重”的“罪名“所采取的“折中”乡愿态度;而评论者不提罪案,则是非不懂而是刻意忽略,因为对他们而言“严厉批判罪案”比依法对付揭露罪案严重的画家更为重要。
这起事件的终极问题在“治安”而非“艺术”,亦非“法律”,但偷、盗、拐、骗是罪行;未按法律申请而擅自在墙壁上作画同样是罪行。感性抒发,可以让人心舒畅;维持社会次序的法理却不得忽略,因此法、理、情兼顾的做法应该是对画家依法罚款的同时,促其并助其补作申请,然后批准,进而保留。
艺术无价,应鼓励而非扼杀,但社会次序亦须捍卫,否则不管画得好不好,大家都来画,而且画的都是人民的心中话,先例已开,有法等于无法,万一全都不能清除,那可如何是好?
 周美芬 20131114

Saturday, November 9, 2013

《秀外慧中 风华策动》——周美芬谈女性在马来西亚社会运动中的作用

 
发布日期:2013-09-29

9月26日,“北京大学华侨华人研究讲座”2013年度系列之五在北京大学举行,马来西亚马中文化艺术协会秘书长周美芬女士应邀作了题为“女性在马来西亚社会运动中的角色”的精彩讲座。周美芬女士先后担任马来西亚国会议员、上议员,马来西亚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马华公会妇女组主席,并曾荣获“马来西亚十大杰出青年”奖、雪兰俄苏丹册封拿汀巴都卡勋衔,在马来西亚具有影响力的各家华文报刊、杂志上开设专栏并发表时评文章数篇。
  
讲座分为两部分,首先,周女士向大家简要介绍了马来西亚的主要社会运动及其发生背景。她认为,马来西亚的社会运动实际开始于建国前,为大家所熟知的包括1947年陈祯禄领导的、反对马来亚联邦宪制的华人总罢市,1950年代延续至今的华文教育运动、1960年代的职工会运动等,然而由于政府的干预和施压,社会运动一度低迷。1999年的“安华事件”使马来西亚社会运动得以复兴,并促成了关注司法、贪污、朋党等非族群和非宗教议题的“烈火莫熄”(Reformation)运动、关注选举透明公正的“净选举”运动、关注司法委任公正的“正义之行”运动,等等。周女士认为,马来西亚快速城市化、年轻一代教育水平提升、政府立法确保网络言论自由、信息多元化和资源共享是社会运动再起高潮的重要原因。
 
其次,周女士分析了妇女在这些社会运动中所起到的作用。她指出,女性从不曾缺席社会运动,现在活跃于马来西亚社会运动的妇女组织很多,包括妇女援助机构(Women’s Aid Organisation)、妇女醒觉中心(Women’s Centre for Change)、马来西亚妇女行动协会(All Women’s Action Society),等等。这些组织既有全国性的,也有地区性的,许多组织并不仅限于维护妇女权益、使女性免于暴力、反对性骚扰和歧视等,它们关注的议题实际更为多样,横跨政党、宗教和族群,同样追求诚信与责任、自由与人权、公正与公平、民主与平等。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随着马来西亚社会运动的蓬勃发展,许多女性领导者脱颖而出,如参与维权案件和劳工运动的林碧颜、为争取马来西亚独立和创办女教师职工会的拿督拉沙玛布巴兰(Datuk Rasammah Bhupalan)、争取废除“内安法令”的艾琳·萨维尔(Irene Xavier),出任妇女行动协会主席和创立妇女力量组织的艾琳费·南德斯(Irene Fernandez)、前首相马哈蒂尔之女、积极投身争取妇女权益和防治艾滋病运动的玛丽娜·马哈蒂尔(Marina Mahathir),等等。这些女性领导者大多出身中上层家庭,接受英文教育,具有海外留学背景和国际视野。
 
此外,华语圈的家庭妇女们也同样积极投身马来西亚社会运动。这些以家庭和孩子为生活重心的母亲,正是通过网络等多重媒体进行沟通和交流,进而才促成维权参政意识觉醒并积极参与“净选盟”运动。
 
最后,周女士认为,马来西亚的女性社会运动主流是英语圈知识分子,相较华语圈的妇女,她们更加专业化,在组织和参与公民社会运动的深度、广度和参与度上都更胜一筹。
 
周女士的讲座引发了在座嘉宾和观众的强烈反响,与会人员就包括脸书(facebook)在内的网络媒体在女性参与社会运动中的作用、社会运动中族群政治背景的影响、华人女性接受中英文教育的语言和价值观差异对她们进入主流社会的影响、马来西亚女性运动与西方女权运动的差异与联系、女性社会运动是否有西方政府支持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讲座由中国华侨历史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华侨华人研究中心主任吴小安教授主持,马来西亚驻华使馆文化参赞李铭升、二秘李文勇,中国华侨历史学会顾问、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梁英明,中国华侨历史学会副秘书长、《华侨华人历史研究》主编张秀明,中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部分同志,北京大学各院系师生以及河北大学、国防大学青年教师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