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纵目乾坤》第廿八篇
净选盟2.0在709集会纷纷扰扰了一个多月后,首相宣布政府将建议设立一个容纳朝野双方的国会特选委员会,以研究选举改革建议。
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即时在推特上作出三项重点回应,即纳吉是否能保证在第13届全国大选来临前,就落实选举改革?二、一旦选举改革国会特选委员会成立,纳吉应该同意让在野党议员领衔担任主席, 三、要保证选举委员会与所有相关的政府机构,与特选委员会全力合作。
纳吉以设立国会特选委员会回应改革要求,林吉祥以三个要求回应表达对政府诚意的“怀疑”,这是在野党的“风格”,是政治角力场上所必须,更是目前在野党的政治利器!
按之前国会“刑事程序法典与刑事法典法案特选委员会”、“国民团结与国民服务特选委员会”等作法,委员会将在各地召开听证会以收集公众意见作为修改参考,以“刑事程序法典与刑事法典法案特选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法案提呈于2006年,前后费时约2年,记忆中“国民团结与国民服务特选委员会”也花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此,选举改革特选委员会是否能在下一届大选前完成所有的程序,是一项相当大的挑战。如按首相所说要确保下届大选选举制度不会受到挑战和争议,那朝野双方代表首先必须在时间的拿捏上存有共识,同时不可能像上述两个委员会的作法,花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巡回全国召开听证会。
其二,国会议员或政党是与选举改革或选举法令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利益团体,在条文的改与不改间的考量,无法避免将会为了捍卫自身利益而“步步为营”,应放而不放,应改而不改或不应改而改的情况也许会出现,改的幅度越大,拉锯可能越旧,改的幅度如果太小,意义何在?
净选盟主席安美嘉针对选委会以直接删除或修改方式处理发选民资料出错乃至“复制选民”的问题接受访问时说:“如果要挑战选民册的话,可能会有难度,但我想还是有一些法令,可确保选委会依法执行职务。这就是我们在研究的事情。”显示要达净选目标,还有千丝万缕的工作要做。
其三,单在采用点墨制度还是生物指纹杜绝幽灵选民这一点,朝野双方就已各说各话,接着下来还有多少类似问题会出现,实在难料。
要在朝夕达成净选盟的目标,固然不易,但为了跨出代表性的一步,我相信人民还是希望看到在下届大选前以落实关键性修改为首要考量,而这需要双方的诚意,诚意展现在:拟定合理修法时间表,确保在下届大选前落实改革(所谓的合理是不能迟至大选不得不举行的日期,而首相也需确保大选不在期满前举行)、理性与集中关键性条文的讨论与修改,避免为制造反感与捞取政治资本而为反对而反对、无论是坚持点墨或生物指纹,请从如何克服两者所可能出现的问题着手解决并取漏洞最少者。
净选需国(阵)民(联)诚意,我们希望净选盟能扮演中立裁判角色,而人民则是三者的总裁判。
周美芬16/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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