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30, 2010

《给钱的政府最爱民?》

《道不远人》第五篇

308大选后,我国的社会福利局委任了千名寻找贫户合约员工,从被动的等贫困人士上门寻求协助,改为主动出击寻找需要援助的人,在短短的几个月里,符合领取福利金资格的人数激增,2009年一年的福利拨款也从原本的3亿令吉激增至8亿令吉。

这项寻找贫户计划确实找出了许多需要获得援助的贫户,让许多贫户因为政府每月所发予的福利金而获得喘息,但也同时在代议士和人民的脑海里灌输了“福利”=“给钱”的观念。

代议士们很享受颁发福利金,扮演“慈善家”的角色,一方面因为达到为民服务的目的,另一方面在人困苦时的一饭之恩,往往让受惠者没齿难忘,大选那一票当然也走不了!

在“给钱的政府最爱民”的观念驱使下,国阵有国阵做,民联有民联做,动员福利局官员在社区各个角落联办登记贫户与残障人士的活动此起彼落,办得不亦乐乎!。于是,登记人士越多,社会福利局所面对的压力也越大,因为登记容易,逐个上门调查与鉴定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导致批准速度永远赶不上登记数目的增加,来自朝野代议士的支持信和投诉已成为福利局的家常便饭! 这也说明了为什么“人民福利”成了坚持保留发放支持信理由的原因。

其实,只要能帮助真正需要的人民,人数再多,所需金额再大也应付出,但可惜的是在寻求赢取民心捷径的做法下,后遗症却是不胜枚举。

首先,福利局和代议士对“贫穷”的定义永远不同,福利局官员审核批准所采用的准则,常受代议士的挑战和政治压力,在这种压力下“破格“批准的福利金数额到底有多高?值得探究。

其次,一个人或一家人是否处于“贫穷”的状态是浮动的,这个月家庭经济支柱健在,家庭生活无忧,但下个月却可能因为家庭支柱去世或失业而立即陷入赤贫、同样的,今天贫穷的人,明天可能已脱离贫困。今天你没发现穷人,不表示已没有穷人,贫困人数在有效的政策下会减少,但不可能零贫困!因此,当槟州政府宣布州内零赤贫时,那可归为是州政府好大喜功下对社会的误导!本人过后亲访槟城,在当地人的带领下,在两个小时内就拜访了数个赤贫家庭。“福利”成了用以赢取选票的工具诚属不幸!

其三,福利=给钱的观念日深,福利的真义在协助改善收入,“给鱼不如教钓鱼”的认知日益模糊。福利局定期派员鉴定受惠者家庭状况,停发福利金予生活已改善者的做法也一再的受到挑战,因为拿惯了之后早已把来自政府的福利金当成了应该的收入,一旦停发,受惠者向代议士抗议,代议士向福利局施压。。。如此恶性循环不断!

其四,领取福利金是人民“应享”的权利,他有,我也要有!看隔壁家拿,我也要拿,拿到了高兴的向邻居炫耀者有之,拿不到的怨声载道者有之,以往那种自力更生不求人的意志日渐薄弱。

更甚的是,这种给钱的文化,最近已不局限在给穷人,已扩大到凡是残障人士就给,凡是单亲家庭就给,凡是老人都给,,,现在甚至是是公务员都给!州政府有州政府给,中央政府有中央政府给,就不知贫穷小州如玻璃市是不是也给?不给,下一届会输吗?我国尚未改为福利国,大家就已竞相实施福利国的政策了。

犹记得伯拉执政时,进行了一次公务员的大调(跳)薪,部分增幅高达数十巴仙,非常惊人,结果今天公务员薪金比私人界高。

调薪的那一年政府决定不发花红,据说,大选时许多选票上出现了在反对党的格内写上“Tiada Bonus”(没有花红)的泄愤字眼,真个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国内某家以数字为招牌的连锁杂货店老板是残障人士,我想他不屑也不需要福利金,他要的是畅通无阻的无障碍设施;许多单亲妈妈/爸爸是成功的企业家或高薪职员他们要的是关怀不是金钱;部分乐龄人士比他们的孩子更有钱,他们要的是健康的休闲设备与社会的肯定。

福利不是施舍,福利是协助培养与发掘自力更生的潜能!

在大家都竞相给钱的今天,“福利”的真义已被模糊,给钱赢选票的效能已被互相抵消,奉劝执政者还是诚意踏实的从政策着手,为国民团结、文化教育与经济发展营造有利的条件才是上上策!因为,今天的人民不笨,他们会“钱照拿,票照投”!

周美芬
27/8/2010

Wednesday, August 18, 2010

《天佑国阵!》

星洲日报《纵目乾坤》第四篇

数星期前,副首相慕尤丁严厉斥責马华重新挑起阿拉课题,並指为何马华与行动党在这种课题上持有相同的立场?

昨天,巫统副主席希山慕丁促马华谨记,不要采取偏离国阵其他成员党的斗争立场,不能逃离长久以来的协议

今天,副首相再次放话:“马华若为他族群奋斗,勿触及他族权益。”

针对以上来自国阵“友”党对准马华的言论,两位大人必须为大家解惑:

从什么时候捍卫非回教徒权益成了行动党的专利?

这么多党团对阿拉课题持相同立场,行动党不曾自称那是他的专利,为什么巫统反倒把这么大的一个“礼”双手奉送?难道所有的政党与非政府组织都成了行动党的跟班?

马华对于阿拉课题的立场始终如一,不曾改变,和行动党针对课题坐下讨论以取得共识,联手出击的情况不曾出现,反倒是回巫暗渡陈仓的对话从不不间断,是因为国阵内一阵两制吗?

为人民权益,即使和行动党有同一个看法,持同一个立场,只能证明马华是一个对人民感受敏感,负责任的政党,何错之有?立党参政为的是为民谋福祉,这是比任何狭隘的“政治埋队”更重要的原则,马华之前立即发文告撇清关系是自取其辱,而且荒谬!您同意吗?

谈到“不能逃离长久以来的协议”,“长久以来的协议”是一个崭新的名词,请希山大人说清楚讲明白,最好能够提供“具体的标准答案”,以免马华再越雷池,罪不可赦!也许,现在这个敢敢讲,敢敢做的马华要断然回拒呢?要结婚,也要双方签名才可成事啊!

最后,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种族国家,从争取独立到今天,各族间虽不至于唇寒齿亡,也至少唇齿相依,虽然可能有人百般不愿,但实际上很多时候是一条裤子大家一起穿,“马华为族群奋斗而勿触及他族权益”,不是不可能,只是不容易,请提供方程式!

有人说,现在巫统不看马华了,不看印度国大党了,也不看民政党了,所以巫统领袖直接和华社接触了,政府政策要获得华社响应也直接找华总了,身处大马多元族群国家,马华也可以直接接触马来社群,印度社群,这没有错,但如果认为今天华印族群不支持国阵是因为马华、民政和印度国大党无法为国阵吸引选票,而巫统可以单凭首相大汗淋漓走入民间、喊得响彻云霄的“一个马来西亚”口号和那个变了调的“新经济模式”赢得华印裔选票的话,那只能说该党立党超过一甲子后已提早返老还童,越来越天真无邪!

如果巫统继续拒绝对友党平等相待,一再以“敏感“为由拒绝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甚或继续纵容一个不断口喊土权的政治小丑公然的爬上友党的头上来,那只好请求“天佑国阵!”。

周美芬  17/8/10

注:红色部分为编辑删除的部分

Monday, August 16, 2010

《100岁不死都有戏看!》

南洋商报《道不远人》第四篇

正当大家都引颈长待要看邓章钦如何理直气壮的向效率超级的行动党纪律委员会直陈党内弊端之际,却传来了一则让人目瞠口呆,噗哧一声,爆笑难止的短讯:“行动党中委邓章钦说,他在推特2次留言,与郑文福事件纯属巧合,当时的留言,纯粹因在车上看了《锦衣卫》!”!

十天前,82日,邓大议长为了行动党纪律委员会主席陈国伟将以他身为遴委会主席的身份,传召他问话一事,慎重其事的召开了一项新闻发布会,矢言必须稳守雪州议会、雪州议长及SELCAT遴委会主席的尊严,不能被行动党纪委会所传召。

当时他振振有词的为自己的“推特”留言说了一句“公道”话:作为一名律师,我们批评法庭的某项判决也可以接受。就算是民联领袖,也经常批评法庭在霹州双包大臣及议长案的裁决,正气凛然,让人动容。

接着对时日无多留言的意思,他说,若一个人身处麻烦中,就肯定是时日无多。

让人感觉他即将慷慨就义,大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慨!不料钦佩之情尚在澎湃之际,他今天的解释却突然来个360度的大转弯,让人笑出一身冷汗!

最妙的还在其不改一贯的黑色幽默本色,问记者这是否反高潮?他说,
不关我的事,不是我的错,要怪就怪那些写(指记者)和猜测的人。是的,按照邓大律师的说法,我们这些“感觉”被“耍”了的读者们确实只能怪那些写和猜测的人,前者是记者,后者是自己!谁叫你八卦,人家看“锦衣卫”看得有感而发,结果您却擅自想入非非,会错意!

值得一提的是,郑文福事件自727日发生以来,引发了多起让人耳目一新,值得歌功颂德,载入史籍的事,一,郑文福被召问话一次即遭开除,行动党纪律委员会,手起刀落,效率超群,让包公自叹不如;二、郑文福被开除两星期后,才传召证人15名承包商出席公证,显然整起案件尚未审结,证人尚未供证就可下判,郑文福已“人头落地“,可说为“司法”作了开创性的示范,贡献卓著,令人敬畏;三、729日陪同郑文福召开新闻发布会,申诉清白的众行政议员与州议员,包括刘天球,于第二天730日声称将在当天报警,昨天支持,第二天就翻脸,让中国变脸艺人何止望尘莫及,简直惭愧非常;四、邀请15名承包商(结果只来了3名)以了解刘天球是否确曾指示郑文福发支持信给他们,这可大可小,一不小心得罪的是未来还得仰其鼻息的州行政议员,任你有大义灭亲之志,为了大局,充其量也只能给类似邓大侠“锦衣卫”的解释,否则不但开罪了大人还成了施贿的共犯,纪律委员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态度,可谓公正严明,值得赞叹!

总结整起事件的结果只有四个字:“原来如此”!

100岁不死都有戏看,老人家的话真有道理!

周美芬 13/8/10

Friday, August 6, 2010

周美芬‧支持信正当合理即发

(原本篇名为《如理由正当,发支持信又有何怕?》)

国阵执政雪州时期確实存在不少弊端,但民联一再地把所有在他们执政时期所发生的问题与弊端一揽子的推给前朝国阵政府,不禁想问,民联在寻求人民支持时不是矢言要纠正弊端,一切以制度取代霸权吗?
如果认为签支持信是议员“服务选民”不可避免的事情,何不堂堂正正的捍卫与面对呢?把责任推给前朝,用国阵过桥,显然多少觉得“问心有愧”,既然如此,何不一上台就禁止签发支持信?即使是一时疏忽或看走了眼,那亡羊补牢也总比一味的推諉责任好吧?
挟著人民极大的期望上台,却以“无可避免”或“前朝留下的传统”而“被逼”“萧规曹隨”理由推搪,那倒不如一切如旧,选你何为?
身为议员者都会面对选民要求发出支持信,甚至开门见山告诉你,只要拿到工程,就会捐助一笔款项当政治基金,许多时候甚至会大言不惭的告诉你,没有政治基金如何“养马”?如何得到支持?確实也有议员因此动心而发出支持信,甚至积极扮演说客,但还比不上那些以强权逼迫官员,甚至恐嚇议员者就范的可怕!
在爭取保留发出支持信时,议员们最常使用的理由是协助贫困者申请福利金不得不发支持信,其实不只福利金,许多因行政偏差而受到不平等对待而失去机会者,也需要议员写信为他们申诉,但更贴切的名词应该是“申诉信”或“上诉信”。
议员写信无可厚非,如何写,为甚么写,目的是甚么才是重点!为了公眾利益、为纠正偏差、为了符合资格需要帮助者的福利,要发就发,合理就发!没有为了个人利益滥发,没有为了徇私乱法,没有为了討好选民,也没有不合理的签发,发再多的支持信,何惧之有?

Thursday, August 5, 2010

《儿童的人权!》

星洲日报《纵目乾坤》第三篇

任何有血性的人读到:“一名学巴司机载学生回家途中欲火焚身,竟把小巴停在交通繁忙的大路旁,脱裤强暴一名10岁的女生!”这样一则新闻都会怒火中焚!

同样的,当任何一位关爱儿童的成人看到:“遭客货车色魔的女童因无知以为嫌犯对她们的行为是一种爱的表现,因此每次被性侵都任由摆布没哭闹!警方相信她们已遭到性侵一段长时间,不过她们从未向家人揭露嫌犯的兽行!”这样一则报道,都会为小朋友的无知感觉悲痛,为小孩的脆弱感觉刺心怜悯!

儿童被性侵的事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却发生了,而且是不断的发生!那是谁的错?是色魔司机的错,是父母的错,是执法单位与政府政策的错!唯独孩子没错,但却承受了未来紧随其一生挥之不去的阴影!

事情发生后,我们看到卡巴星要求修改法律判强奸儿童罪成者死刑,蔡细历也说罪犯应受到比原有刑法条文中更严重的刑罚,可能包括死刑,面子书上的留言也多认为如此,有些甚至建议“阉割”,可见大家都义愤填膺,但严刑峻法真的有效吗?多年来女权分子对性暴力深痛恶绝,却对判强奸犯死刑的要求非常迟疑,原因是过重的刑罚可能带来更严重的后果,罪犯可能因此干脆先奸后杀!家人可能因为罪犯是家人于心不忍而让罪犯逍遥法外,甚至继续兽行!

我国政府于1995217日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承诺保障儿童生存、受保护、发展和参与的权利,配合公约所制定的国家儿童政策与行动纲领也规定所有和儿童有关或为儿童提供服务的单位必须制定并执行保护儿童的政策及条款。但,这么多年来,儿童被陌生人或照顾他的人性侵、强奸、诱拐、虐待、怀孕生子、弃婴,甚至年幼是否适婚的问题层出不穷,每一次事件发生后,社会福利局都会成为众矢之的,投报热线15999设立了、专管儿童的单位也成立了,但问题并没有改善,原因何在?

人民对于保护儿童的醒觉仍然处于低水平,发现他家儿童被虐待,认为那是他人家事而不愿投报,最终导致儿童受虐而死的事件比比皆是;

因某些保守人士的抗拒,性教育始终没有在学校有系统的进行、父母或无知或羞于启口,或不懂得如何教导孩子正确的性教育和自我保护,导致儿童无法分辨爱与虐,长期受害却不自知,或和同学发生性关系,未婚先孕继而弃婴;

没有执行服务于和接触儿童有关机构属下的人员,包括司机、托儿所经营者与职员、学校警卫、校工、清洁工人等必须进行考核与注册的政策,导致儿童可能与狼为伍最终成为牺牲者的机率大增;

执法单位没有严格执法确保和接触儿童有关的行业的合法经营,至今非法经营的托儿所、福利单位比合法注册者多出何止一倍!

现在追究责任虽然对已发生的悲剧于事无补,但对防患于未然却是至关重要,是时候采取行动了!

不要让我们的无知伤害了儿童,确保儿童享有安全、尊严生存与生活的基本权利,是所有捍卫人权者应共同承担的责任。

周美芬
3/8/10

Monday, August 2, 2010

堵住“霸权“与”私利“的介入

道不远人》第三篇

行动党巴生区市议员郑文福被影射盗用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的信笺头和印章事件发生时:
  • 卡立,刘天球各有表述,前者表示两周前已获刘天球告知并已展开调查,而后者却表示只是听闻“谣言”,并强调不会针对没有证据的指控展开任何调查;
  • 黄结冰说,雪州行政议员办公室曾在两年前遭不法之徒破门而入,办公室内的信笺也全被偷窃,或许已遭不法之徒盗用;
  • 雪州议长邓章钦在面子书上留言说:“有点气馁,一滴蓝靛,弄坏一缸牛奶。”他表示,SELCAT遴委会将不会调查郑文福事件,原因是查无可查
  • 行动党雪州主席兼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则挑战蔡细历向国阵政府建议仿效民联雪州政府,禁止发出商业及工程支持信。他说签发商业及工程支持信,是过去国阵执政数十年来一种巩固国阵政权的工具,以便让国阵政治领袖捞取特定政治资本。

从以上各人对事件的回应中,我们看到有人面对,有人回避,有人迫不及待买保单尝试撇清关系,有人推诿责任,更有人尝试扩大事件,转移视线!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因为以上回应伎俩是政治界的常态!

对拥有众多党员与各级代议士的政党而言,如何避免树大有枯枝,枯枝砸在头颅上的困恼与伤害,确保党的形象不被玷污才是重点;

对国家与人民福祉而言则是如何杜绝代议士和公务员滥权,贪腐才是重点!

而解决这一切问题个人认为没有比从体制着手进行彻底的改革更有效的方法!

这么多年来,19991130日清晨我接到的第一通电话一直缠绕心头,挥之不去,因为那是我第一次中选国会议员后的第二天;因为,那是当天我接到的第一通电话;因为当时的电话是来自某单位的公务员,谈话的内容是恭喜我中选后直接要求我出款五千令吉赞助其单位员工组织的筹款晚宴,这对当时还在为选举花费“埋单”烦恼的我来说非常“刺激“,结果冷冷的回了一句:“我第一个月的津贴还看不到踪影,而且是否有五千令吉还不知道,如何给?

过后在一项活动中,有某位社团理事指着台上担任议员多年,却不学华语,在台上华粤英语参杂使用,却又言不及义的议员向我说:“您看!我刚才就叫他什么都不用讲,上台宣布了拨款就鞠躬下来” 。说完还哈哈大笑,得意非凡!

因为议员“有钱”已是刻板印象;因为大家都认为向议员要求拨款是天经地义的事,不拿白不拿!但,要求的时候很少人会问,钱从哪里来?

为什么郑文福要签支持信,而尝试挺他的议员也说签发支持信避无可避?

因为,立法行政权限不明、因为行政不透明,导致立法者“控制”而不是“监督”行政!

我国政治二分天下大抵成型,照理新上任者应身体力行,从体制上着手革弊立新,但可惜的是我们看到的是更多争相“讨好”、“收买”政策的出台,你有拨款,我也有拨款,你给福利金,我也给,而且条件松得多,容易拿到得多! 以前市议员每月津贴五百,现在一千,而且附加各种津贴和办公室设备。有人说:“怎样的人民,选怎样的政府”,我说:“怎样的政府,培育怎样的人民与价值文化”。

大家如果真以民为本,以国为念,应从体制着手,通过透明、专业的政策与行政堵住“霸权”与“私利”的介入,同时必须为政党与议员提供有利于比“政纲”、比“政策”、比“服务”而非比“拨款”,比“资源分配”的政治大环境,可考虑的执行的包括:
  1. 在各自执政的各级政府捍卫与落实三权分立,立法者只能制衡与监督,不得逾越操控,摒除走后门成事的文化;
  2. 提高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加强对公务员与官僚体制的监督,打破“铁饭碗“政策,严惩以自己方式诠释政策与各类程序条规的公务员,以免人民被逼走后门解决事情;
  3. 高薪养廉,立法管制政治献金,把反贪委员会置于国会之下;
  4. 制定朝野统一、完善的议员拨款程序;
  5. 让福利政策回归正道,以有效行动协助穷困者得以自立,脱离贫困,而非假福利之名,行讨好之实,结果造就一批批只求援助,不事生产的寄生群等。。。。
周美芬
3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