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10, 2012

《428、江雪霞与阿都阿兹》


星洲日报《纵目乾坤》第43

江雪霞参政数十年,马华妇女组于1975年成立前就已从加入马青团开始,历任区、州妇女组主席,从马华全国妇女组副主席,做到今日以州主席当然中委身份出席全国会议,积极参与各项政策的讨论,举凡中央有活动,均不辞舟车劳顿驱车都门,风尘仆仆以行动支持不言苦;马六甲马华历经浮沉,那一届大选没看到她领导的娘子军顶着烈日当空,冲锋陷阵?为保青春美丽,皮肤雪白,SKII面霜不知用了几罐?你可以说她在位太久应该让位新人,但你不能说她毫无贡献,更何况今年二月马华63周年党庆才刚颁发了“马华长期服务奖”给300元老,这个奖江雪霞当之无愧!

马华不是敢怒敢言,敢做敢当吗?不是说了不阻止党员出席428吗?那又何须为了那位连竞选党副主席都找不到门儿的首席部长起舞?

无独有偶,为了一场428,行动党也没闲着,当初几乎是用红地毯迎接入党,甫加入行动党就被委以全国副主席职,不久又委以上议员的东姑阿都阿兹则遭林冠英斥责“言论不负责任,也违反了党原则。”,甚至可能面对纪委会调查的命运。

阿都阿兹说:“净选盟3.0乖离了原定目标,因为他们的议程一早已遭骑劫。”他公开与行动党及民联领袖唱反调,他公开反对净选盟3.0大集会,他的理由堂而皇之:“我对这项集会的立场是,我们本该是立法的人,但如今却鼓励人们违法,这就有冲突了。”

他坚持任何有违法律的,他都一概不支持。行动党不是向来力求合法与透明吗?要定他的罪岂是一句:“言论不负责任,违反党原则。”就可搪塞过关,你不能说他所持的“立法者,不能违法。”论据错误,你只能力证428合法合理,未被骑劫。行动党捍卫言论自由,理应也包括捍卫阿都阿兹表达个人看法的自由。

428当天从电视荧幕看现场,最令人震撼的不是人群冲入独立广场,警方发射催泪弹和警民扭打的那一幕,而是冲突发生前大家脸上的笑容与一片祥和的气氛。如此平和竟能吸引如此人潮,除了宗教竟然还有净选盟!这个场面让人肯定大多数出席者的目标单纯,为的只是一个没有人可以否决的“干净的选举”!

发生冲突谁是谁非的争论让人烦厌,不分种族,不分彼此的和谐场面却叫人感动而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回应民意是政府当务之急,摆脱被骑劫的印象则是净选盟需要克服的挑战!

一场428,一在马华,一在行动党,一朝一野两位人生经验老到的党领袖对同一个428大集会采取了不同立场,却面对了同样讲一套做一套,立场因时因地制宜而摇摆的党领袖而落得同一命运!纪律行动惩罚未必,但名列黑名单则已肯定!

江雪霞、阿都阿兹事件说明了我国政治“重党派多于重原则”,说明了一入政党深似海,异见歧论肚里吞,同声同气是原则!”


周美芬201258


1 comment:

geoff said...

Good argument, truly got "a lot of ink"! che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