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10, 2011


星洲日报《纵目乾坤》第卅二篇
《社会需要第三把声音》 
无论政经文教,这个社会需要第三把声音!
这把声音是理性的,她和政党无关、和商业无关;
这把声音只在某个时候,为了某一特定的原因而存在、汇集与整合,也在所坚持和争取的目标达致后随时解散;
组成这把声音的包括个人和组织,当他们之间对某一课题拥有同一看法与坚持的时候,他们的合作是坚定而义无反顾的,然而当他们对某一课题持相反意见时,他们是各自表述,互不认同的。他们之间只有对相关议题的承诺而互不牵制;
这把声音的存在不为个人和组织的短期利益,为的是人类社会、国家人民的文明、福祉和下一代的前途。
           
毫无疑问的,家长教育行动组织(PAGE)、性向自主和净选盟2.0都算得上是第三把声音,因为她们无党派,他们争取的是下一代前途与竞争力、争的是某一群体的人权与尊严、争的是民主精神下没有人会反对的干净选举。

家长教育行动组织(PAGE)所争取的是对是错,见仁见智,但她的出现却在某程度上为敦马哈迪多年前高压推行英文教数理政策时所引起的强烈反对平反,因为当时这股声音是沉默的。这是不是说明了“不说”、“不表态”不等同支持或反对,而是因为表达的时机未到。

存在多年的性向自主运动敲醒了因近期社会运动活络而紧绷且敏感得有点神经质的保守社会,漠视科学生理因素而泛道德的一群让求取社会尊重的弱势群体再度受伤,这伤害也许残酷,但却引了社会的关注而为黎明带来了希望。

而拥有崇高追求理念的净选盟2.0则因政客如安华辈所骑劫而蒙上了党派的影子,
虽则如此,在达成目标和维护单纯议题导向立场,避免被某方骑劫而沦为某方打手两者比较下,后者是如此的微不足道,我想净选盟会不但不会过于在意被标签,反而会将计就计,接力打力。

目前摆在政府眼前的除了在野党的挑战,对于日趋成熟的公民社会的态度是开明或保守也将决定这个政府的支持率,聪明进步的政府接受任何政策都可能有盲点,她会选择聆听、咨询与商讨。把门关上等同把无党派的公民社会推向敌对党,为对方累计打击自己的筹码。

随着社会运动日益频密,马来西亚队公民社会已然成形,唯一可惜的是政治上我们依旧除了国阵就是民联,什么时候我们的社会也可以接受不代表任何政党,只代表国家人民利益的第三把声音呢?

我曾经幻想我国在下一届大选将有很多对建国有抱负与使命的独立议员出现,这些独立议员与朝野两个阵线若即若离,在某政策议题上同道时如胶似漆,一旦政策立场有异则各自表述。可这个想法还来不及成梦就被我自己推翻而幻灭了!因为获得权力而坚持初心的人,这世上不是没有,可是太少。没有人可以担保这些中选的独立议员不会半途变节被收编,变得利益导向而非家国导向。绕个圈子打回原形,又何必呢?

周美芬 2011118

Saturday, November 5, 2011


南洋商报《道不远人》第廿九篇

《宗教道德与性取向》

同样谈的是“性”, 千依百顺妻子俱乐部推出的《伊斯兰性爱:对抗犹太人,让世界回返伊斯兰性爱》性书被政府查禁,我们看不到任何组织站出来为她们发声,但“性取向自主”年度庆典则不但获得了国内约20个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支持,从昨天开始至13日举办“性取向自主”运动,也同时引起了多方的口诛笔伐。

支持“性取向自主”活动的团体里不乏组织和参与净选2.0的非政府组织,但之前卯足全力,想尽办法骑劫净选2.0,尝试把净选盟活动据为己有的民联对于这个获得安美嘉、律师公会、人民之声等支持的“性取向自主运动”却是采取了加入批评行列的态度。
首先,伊斯兰党精神领袖聂阿兹说,他本身完全不支持原定由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主持开幕的“年性取向自主”活动并促请政府及执法单位,对上述活动的主办单位采取严厉行动,因为此举显然将破坏我国的宗教生活。他说,在宗教课题方面,我们不能支持此事。

其次,掌管伊斯兰教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哈山阿里今日劝告各单位,包括人权委员会与大马律师公会知错回头”, 纠正错误,而不是支持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主义的崛起,他说:如果你在怡保迷路还可走回头,但如果你在信仰心迷路的话,要怎么办?”,显然的这两人都把“性取向”的课题归入了宗教价值与信仰迷失的范畴。

居林国会独立议员祖吉菲诺丁则以各宗教代表的身份自居,他代所有宗教发言说:“以性取向自主为名的运动,其实是鼓励同性恋、变性等等,这些都是各式宗教无法接受的。”他甚至说主办当局有意将我国带到“动物文明”。

与此同时,全国副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宣布查禁所有性向自主活动。他的理由是: “警方的责任是要维护公共秩序。当有威胁公共秩序的活动时,我们就必须采取相应的行动。”

       进入“性取向自主运动”网站(http://www.seksualitimerdeka.org)阅读其内容,可以发现他们所提及的各种性取向包括了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双性人、异性恋、无性、泛性等。其实,人类对和自己一般认知有违的情况产生不适的感觉是非常自然的,因此从一般认知和道德,甚至是宗教角度看,除了异性恋,以上各名词让许多人感觉不适并不奇怪,遭受反对与批评也在所难免。但这里要探讨的是 “性取向自主”这个议题是不是简单的一句“不符合宗教、道德”就可解决的问题?显然不是!它涉及了先天性的生理因素,如遗传基因、激素水平、大脑结构的影响等等和后天的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 如童年环境、青春期经历以及造成非一般性取向的环境因素等等。
因此,社会不能一厢情愿的认为只有异性恋才是正常的性取向而漠视了某部分人之所以有特别性取向背后所涉及的先天与后天和生理与环境的因素。对于因先天生理因素而导致有别于一般人的性取向者,我们除了谅解、尊重和接受他们,我看不到有更好、更人性和更符合宗教慈悲的方法;对于后天因环境因素导致的非一般性取向,我们不得不归咎于家庭与社会环境,甚至是教育盲点,性教育的不完善和延宕推行。

从学理、社会角度严肃探讨与预防因后天环境影响而“培养”的非一般性取向、接纳与尊重非“自堕性”另类性取向者的权力和捍卫他们身为人的生存权力与尊严应该是社会应有的态度。政府与政治人物与其单从宗教道德角度批判,倒不如与“性取向自主运动”组织就如何预防与教育取得共识,推动醒觉,避免人们受“性自主”这表面名词误导而将之等同“滥交”,忽略了出现类似情况的背后社会问题,乖离了原来的目标,错过了教育群众的机会,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一味的强行禁止觉非解决问题的良策!

                            
周美芬 2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