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8, 2009

马华妇女组谴责回教党宣传局主任拿督马夫兹

文告

马华全国妇女组主席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谴责回教党宣传局主任拿督马夫兹,对内阁宣布,“一旦配偶因改教而对孩子的宗教信仰产生意见分歧,孩子必须按照两人结婚时的共同宗教来教养”的决定套上毋须有的指控。马夫兹声称,“内阁的决定,是巫统为讨好非回教徒,不惜典当回教的证据”。

她认为,首相纳吉的决定可有效避免一些人藉改信宗教来逃避作为父母及为人夫或为人妻的应有责任,这也是维持我国多元社会安宁不可或缺的元素。

内阁的这项决定将有助于解决长期以来,由于改教的配偶在未获得另一配偶的同意下,即单方面更改孩子宗教信仰,而衍生的宗教矛盾。再且,她同意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所指,“一旦夫妻任何一方改信回教,却无法针对孩子的宗教信仰达致共识的话,孩子就必须根据父母结婚时的共同宗教来抚养”。

周美芬进一步指出,内阁给予夫妻享有平等的决定权及责任,反映出政府为保障孩子的利益,所作出的努力。这也符合1999年修改的《1961年儿童监护法令》赋予母亲享有与父亲同等的监护权利。另外,纳兹里也提及为避免因改教引发的矛盾,政府将修改法令。

妇女组也赞扬政府在解决父母擅自更改孩子信仰的课题上,表现了应有的敏感度并作出明智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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